2012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2-26)

 

2012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3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委政府网站www.scofcom.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1231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52881111
 
一、概述
2012年,市商务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市委和市府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密围绕把上海建设成为“全国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和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深入落实各项行政审批改革,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市商务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得到企业和公众认可,对进一步改进政府部门工作方式,优化上海内外贸易和投资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本委从200451日起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专门配备了4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并开辟公共查阅点,配备人员接待,方便公众上门咨询、查阅和受理。截至2012年底,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答复、咨询服务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领导重视,规范工作制度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我委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督促,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自成立市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来,一直由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分别由办公室、法制处、监察室、人事处、财务处、机关党委组成。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部署本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落实相关工作的开展。
2012年,本委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完善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工作职责,梳理市商务委工作中形成的政府信息,及时细化、更新《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二是完善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照工作流程,明确在公文类信息制作时同步确定信息公开属性,并进行保密审查。三是完善非公文类信息的发布流程管理。结合内部办公系统的改造和运行,进一步理顺非公文类信息的发布流程,加大我委信息发布的范围和力度。四是完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流程。结合商务工作实际,修订并统一制作市商务委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告知格式文本,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经办人员严肃对待、认真处理每一件信息公开申请,严格依照处理流程,做到受理、办理、审核、答复等程序,并按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效率,做到及时便民。五是完善依法征询第三方意见和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围绕市商务委机构职责,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后有可能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以征询函形式向第三方书面征询意见。对涉及委内多个部门的,相互协调并取得一致意见后进行公开处理。对涉及其他委办局的,及时和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和确认。
今年,结合公文管理、保密教育和档案培训,对全体公务员进行商务工作和信息公开关系的培训,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本委的有序开展,提高了工作人员政务服务水平。
(二)推进工作
1整合资源,提高服务水平
2012年,为更好地服务民众,市商务委对原门户网站内容进行了梳理和整合,并进行全新改版,以“资讯中心”、“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平台”和“民生工程”五大版块为核心展开栏目结构,并结合商务工作和特有资源,开设“商务统计”、“主副食品批发行情”、“电子商务”、“品牌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和“现代物流”等特色专题栏目。2012年,我委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776条,网站首页访问量4,711,985人次。特别是“主副食品的动态播报”栏目整合了“上海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数据中心”的数据资源,可查询自2003年至今的全市主副食品行情数据。每天不仅在我委门户网站首页滚动显示,还同步发布至“中国上海”的便民服务栏目,方便市民查阅。
市商务委是最早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立“企业优惠扶持政策”专栏的单位。栏目内容包含内贸、外贸、外资、外经方面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和申报等企业优惠扶持政策,为各领域的企业提供全面的优惠资讯,方便企业更加快捷明了地找到所需的信息。
市商务委截止年底,已完成3项应用资源(上海市“早餐工程”网点分布、上海食用农产品流通安全情况和联合国贸易网点信息)和21项信息资源(上海市货物贸易进口情况、上海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基本情况、上海市外商投资环境白皮书、上海市实施“走出去”战略先进企业情况、各主要国家贸易经济数据、上海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基本情况等)的建设。推进落实组织有效、报送及时,对信息资源目录内容的整理,基本涵盖职能定位,比较完整、客观地对接了企业需求,在试点单位中处于较好水平。
2、网上办事,强化电子审批工作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我委今年对网上办事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截止2012年底,我委可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办事指南、办理机构、法律法规、网上受理、便民问答、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状态查询、结果反馈”10项办事要素。
本委已建成上海外资网上办事、网上办理外国人签证通知函信息、加工贸易内销管理信息和上海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4大重点网上办事系统,基本涵盖了我委能进行网上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企业通过系统减少了往返次数,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我委的行政效率。其中,上海外资网上办事系统,已实现完善行政告知、办事状态全程跟踪、统一办文格式和审批时限、全过程电子监察、建立预警系统等建设目标,优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我委的管理能力和行政行为透明度,在外资企业中赢得良好的口碑。
3、多语种频道建设,扩大宣传范围
市商务委门户网站的英、日语频道内容包括机构介绍、法律法规、国内外展览、统计数据等栏目。2012年,我委重点加大“商务动态”栏目的信息发布量,为对外宣传上海和上海的商务环境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全年,英语频道信息发布91条,首页访问量165,474人次;日语频道信息发布67条,首页访问量123,827人次,均较2011年有明显增加。
4、政府实事项目,便民利民
配合2012年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之一早餐工程的建设,我委门户网站中的早餐工程栏目除公布工程建设任务、建设进度外,还及时更新工作建设动态,发布其他省市早餐工程情况,接受市民的比较和建言献策。其中,最受市民欢迎的是早餐网点地图,该地图不仅可以查询上海所有区县的早餐网点,还能查询到各网点营业时间、早餐品种、主管及联系方式的信息,满足了民众的需求。
配合上海市食品流通安全信息追溯体系的正式开展建设,我委2012年在门户网站开设项目建设专题栏目。内容包含项目背景、财政预算、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实施对象等信息,并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市民专栏内可通过活鸡及肉菜的追溯码,查询到该食品的产地、流通和销售等相关信息,监控农产品的各流通环节,让市民吃的放心。
5、开设政务微博,拓宽政府信息宣传渠道
2012320日,市商务委官方微博“上海商务”在新浪、腾讯、东方、新民4个网站正式开通。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实现网报互动,注重内容编辑,加强内容监控等措施,形成微博信息天天更新、粉丝提问及时回应和8小时外值班等制度。截止年底,在这4个网站共发布微博4674条,累计粉丝124,298人。在新浪微博,收到近2万条@上海商务的微博及评论;在腾讯微博,近一个月来平均每天被转播17次。网民关注的热点内容有:展会活动类信息、服务民生类信息、服务企业类信息。政务微博的开设,为宣传上海商务领域发展和建设,倾听群众建议意见、加强与百姓的互动交流开辟了新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商务委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2年底,本委累计主动公开126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2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73%。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0条,占2%;政策法规类信息35条,占8%;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1%;业务类信息341条,占80%;其他类信息37条,占9%
为使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服务全社会、依托全社会、覆盖全社会”,市商务委每月定期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上海图书馆及上海档案馆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市商务委主动公开政府。还在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领导讲话、办事规程和机构信息等栏目。并通过公共查阅室、网上咨询、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公共媒体等渠道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公共查阅室由市商务委办公室负责日常运行和维护,放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指南》和《目录》,提供设施供社会公众前来查阅,同时接受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现场受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商务委201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件,其中当面申请31件,网上申请14件,信函申请5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70%涉及外资企业信息,其余涉及特许经营、地区总部数据、大型零售企业整顿等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50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21件,占总数42%,主要涉及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批准文件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2件,占总数4%,主要是由于申请人所申请获得信息中,有部分内容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经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除该部分内容不予公开外,其余内容向申请人公开。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件,占总数4%
“信息不存在”17件,占总数34%,主要是本机关无申请所指向的信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4件,,占总数8%
“申请内容不明确”1件,占总数2%
“不予公开”3件,占总数6%,因申请信息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经书面征求意见,不同意公开。
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四、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2年,市商务委共接受市民咨询434,551人次,其中现场接待13,231人次,咨询电话接听15,400人次,网上咨询数406,020人次。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464,928次,其中点击率排名前五位的是:工作通知、政策法规、最新信息公开、机构信息和政策解读。
本委门户网站互动栏目主要包括“领导访谈”、“在线问答”、“意见征集”等。主任信箱由专人负责接收信箱中信件,并按照工作流程认真办理,及时答复,切实解决公众急、难、愁等问题。
20129月,市商务委副主任顾军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参加在线访谈,主题为“永不落幕的采购盛会”,在近一个小时的访谈中,与网民亲切互动,回答网民在线提出的问题,取得很好的反响。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本年度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结回顾一年来市商务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在工作的深度、广度、创新性等方面也还存在着可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2013年,市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拟重点就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积极拓展深化信息公开内容。针对公众普遍关注、询问频率较高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重点、热点信息,采用通俗化、问答式等形式的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进一步梳理在依申请公开中申请较集中且经审核可以予以公开的信息,通过变依申请公开为主动公开信息的做法,提高市商务委行政透明度。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培训活动,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整合区县商务部门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信息资源,与新闻媒体等加强合作,通过门户网站、微博等多种渠道向公众提供更为全面的商贸活动、投资信息和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信息。
 
七、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
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统计范围仅限本委机关,不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组织。统计期限为2012整个自然年。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425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73%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425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35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3517
受理申请总数
5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1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14
5.信函申请数
5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5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1
2.同意部分公开数
2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
2
4.“信息不存在
17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4
        6.“申请内容不明确
1
7.“重复申请
0
        8.不予公开总数
3
其中(1国家秘密
0
2商业秘密
3
3个人隐私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776
网上咨询数
人次
406,02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3,231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5,40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464,928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4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4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