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报送2021年上半年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半年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2)

各对外直接投资企业:

按照国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的通知(商办合函〔2019〕176号)有关文件精神,近期将开展2021半年境外投资项目统计半年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填报主体:在商务主管部门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并开展对外投资活动的境内投资主体

2、填报截至日期:2021年10月15日

3、填报方式: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后进入“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依次点击网页左侧菜单栏中“业务办理-业务类-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填报”进行填报,可在“备案(核准)报告”模块的首页下载《企业用户操作手册》了解填报流程。

4、企业须知:根据《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规定,填报半年报是我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是申报各类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的前提条件,未履行申报半年报义务的企业将被予以通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请各企业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咨询方式:

刘滂成60325182王羽丰60325183、王真23110779、李萌23110454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外经处

上海市海外救援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2日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