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47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6-20)

景莹委员:

    您和封亚培、张磊、唐颐、王训国、张培志、朱国建、曾凡一委员提出的“关于引入社会共治模式完善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您们在建议中提出,上海市建设国际会展之都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国际会展之都。其中,完善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是一项重要抓手。中办、国办日前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的社会共治模式,《上海市会展业条例》(下称《条例》)也就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事宜进行了指导性规定。但是,我市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待完善和解决的问题。为此,您们建议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制度,实现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会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共治模式,制订本市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文件或地方标准打好《条例》补丁,明确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强制设立标准等。

收到提案后,我委高度重视,会同市教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知识产权局进行了认真研究。我们认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本市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际会展之都具有重要意义。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提高本市会展业知识产业保护水平,维护本市会展业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本市会展业营商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对提案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制度,实现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会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共治模式的建议

多年来,本市对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做了许多有益尝试。2006年,上海成立了第一支“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队”以来,市知识产权局在历次重大会展活动中,调动了各方知识产权志愿者,积极参与了志愿服务工作。特别是第二届进博会期间,市知识产权局会同进口博览局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事纠纷处理服务中心”,组织了多部门44人开展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工作,实现第二届进博会知识产权“零侵权”。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将积极推广大型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共治模式,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创新。特别是,推动引进市律师协会、仲裁机构等第三方专业机构,与市会展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全面合作,建立本市会展业纠纷协调机制,为维护会展业市场秩序提供公共服务。

(二)关于制订本市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文件或地方标准的建议

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会展业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而展会时间短、展品类别多、现场执法难等问题,一直是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需要突破的瓶颈。2006年,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颁布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对展会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投诉受理的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条例》中,我们赋予了展会举办单位对发生在展会现场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开展即时处理的权力。同时,我们了解到,近年来市司法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人民调解协会等单位和部门,对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等工作出台了相关文件、规则,进一步提高了本市处理展会知识产权纠纷的规范性和专业性。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整合各方政策资源,健全和完善本市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为深入推进本市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三)关于打好《条例》补丁,明确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强制设立标准等的建议

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条例》是我国省级行政单位中第一部会展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服务保障”中,第二十六、二十七条对政府主管部门和展会举办单位在保护展会知识产权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条例规定“本市加强会展活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审理机制,依法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举办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立会展活动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并赋予了举办单位现场处置知识产权纠纷的权力。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以贯彻条例为抓手,完善会展活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充分发挥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途径的作用,有效维护会展业市场秩序。

感谢对上海会展业发展的建言献策!您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上海会展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过程中充分予以考虑,进而吸收转化为工作成果,为上海会展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0618日


 

联系人姓名:王华征               联系电话:23110758

联系地址:世博村路300         邮政编码:200125

 

市政协提案办答复件样张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